发布时间:2024-06-08 17:10:12
松阳县发改局、松阳宝丰洁净管有限公司:
松阳县发改局《关于要求对松阳宝丰洁净管有限公司年产 12000吨盘管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审查的请示》(松发改〔2023〕142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区域节能审查管理的意见》(浙发改能源〔2021〕42号)等规定,我委组织有关专家对《松阳宝丰洁净管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盘管项目节能报告》(下称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原则同意该节能报告。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政策符合性
松阳宝丰洁净管有限公司(浙江)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盘管项目,固定资产投资7500万元,租用宝丰钢业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松阳县赤寿生态工业园区块余姚大道68号的生产车间31892.39平方米。项目新购置带锯床、液压打头机、冷轧管机、脱脂生产线、搅拌机、气动注油机、盘拉机、光亮退火炉、氨分解设备、真空退火炉、精密智能工业型焊管机组、喷码机、电动打包机、卧式包装机等生产与辅助设备,配套设置废气、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形成年产8000吨精密不锈钢无缝盘管及4000吨精密不锈钢焊接盘管的生产能力。该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淘汰及限制类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产业布局。
二、项目能耗和指标
项目采用的主要能源种类为电力和耗能工质自来水,项目运行设备装机总功率为11897.58千瓦,三班制生产,需新增10KV供电容量共7000千伏安。项目完成后测算年用电3901.42万千瓦时,年耗水3030立方米,年综合能耗为11080.82吨标准煤(等价值,当量值为4795.63吨标准煤),项目所需能源均能在当地有保障供应。
项目完成后测算无缝盘管单位产品综合能耗511.92千克标煤/吨,焊接盘管单位产品综合能耗96.29千克标煤/吨。单位产品热处理生产电耗达到《热处理电炉可比单位产品电耗监测技术要求》(DB33/T968-2015)中热处理工艺电耗定额要求。项目完成后测算年产值为75697万元,工业增加值23291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476吨标准煤/万元(等价值现价,2020年价为0.511吨标准煤/万元)。
三、项目节能措施
项目设备选型按照“高效、可靠、节能”等原则,所采用的耗能设备在同类产品中均处于***水平,可满足生产高质量产品的要求,有利于降低生产能耗,项目没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落后设备。
四、项目节能要求
(一)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节能报告的要求,认真落实节能报告中的各项产品质量指标、能耗指标和各项节能措施。业主在项目竣工后应按本审查意见和节能报告组织验收,达不到报告中的各项指标要求的,不予通过验收,不得投入使用。
(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关注国家和省相关节能产品(设备)导向目录的发布情况,及时调整选择***的节能型设备。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2006)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要求》(DB33/656-2013)等标准要求,完善能源计量装置配备,加强能耗计量与考核。
(三)项目建成后,用能量超过10000吨标准煤,为重点用能单位,应根据《能源计量仪表通用数据接口技术协议》(GB/T29871-2013)等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合理配置能源消费数据采集设备,并在项目建成投产后接入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将能源消费数据实时上传到省智慧能源监测平台。应严格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要求进行各项节能管理工作,制定节能管理制度、车间及工序能耗定额指标,并完善各项监督考核措施,严格节奖超罚,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